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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3-28    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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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学校实际情况,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级关于做好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以“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招生考试、宣传、后勤保障、校医院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协调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同时组织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复试小组成员应集中在现场进行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专人收集后,统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学院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加强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开展政策、业务、纪律、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职责与行为规范》。

硕士生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复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复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和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

本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形式,我院将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特别是要采取严格有效措施防范通ChatGPT 等 AI 技术作弊。

5.学院根据本办法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及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学院严格执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人数(含推免生)不得突破下达的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相调整。

(二)复试分数线

1.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 类)划定。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按同一专业进行复试

(三)复试时间

学院预计于3月30日开始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四)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将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2,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填写并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填写并盖章);

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不少于 6 个月。

1)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复试范围见附件3。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有试题,考试提纲见附件3;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

3)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学院应当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身体素质考核。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 100分为满分,60 分为合格。外语占10%,专业知识考核占3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占6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形式

1.本次复试形式为远程复试,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试平台,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2.注意事项

1)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数据,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2)学院严格执行“三随机”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若复试中出现任何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院。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等将触犯刑法。

(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学院将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单位)提交证明材料并提交加分申请书,经验证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象主要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2.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为3月30日。

(八)调剂考生复试

学院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6日开通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短于 12 个小时,不长于 36 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12 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则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所有调剂生的复试工作于4月25日前结束。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我校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且只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 初试考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必须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调剂考生,可按照调剂程序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4.学院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学院在调剂考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学院指定的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

6.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7. 复试比例:根据研招办下达的招生规模数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实行调剂生的差额复试,一志愿实行等额复试。

四、录取办法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

2.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推免生、专项计划不参与排名)。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为40%。

3.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取消待录取资格。

3.学院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4.学院于4月30日前提交确定导师的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要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加强校院二级巡视。学院成立由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通过现场、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及时纠正复试录取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巡视小组应填写《福建农林大学 2023 年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工作记录表》,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3.强化复试监督检查。学院纪委(或纪检委员)做好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4.严格落实复试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789215。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资源与环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或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0591)83789361。

第一志愿的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将需要的材料扫描在一个PDF文件里,以“一志愿+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qiuchuhan@126.com。

请调剂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和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将需要的材料扫描件在一个DDF文件里,以“调剂+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qiuchuhan@126.com。

请调剂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的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将需要的材料扫描在一个PDF文件里,以“调剂+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xychenfafu@163.com。

以上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均需考生本人签名)于入学报到后提交至学院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属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附件3.复试试题提纲

附件4.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     


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3月25


附件1: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doc

附件3:自命题考试科目说明.docx

附件4.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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